1)錨桿基本試驗:
(1)錨桿基本試驗的地質條件、錨桿材料和施工工藝等應與工程錨桿一致。
(2)基本試驗時最大的試驗荷載不宜超過錨桿桿體承載力標準值的0.9倍。
(3)基本試驗主要目的是確定錨固體與巖土層間粘結強度特征值、錨桿設計參數和施工工藝。每種試驗錨桿數量均不應小于3根。
(4)錨桿基本試驗應采用循環加、卸荷法。
(5)出現下列情況視為破壞,終止加載:錨頭位移不收斂、錨固體從巖土層中拔出或錨桿從錨固體中拔出;錨頭總位移量超過設計允許值;一級荷載產生的位移增量超過上一級荷載位移增量的2倍。
(6)繪制荷載-位移曲線 、荷載-彈性位移曲線和荷載-塑性位移曲線。
2)測量放孔
根據控制點和錨桿平面布置圖進行錨桿測放,并作錨孔孔位放點標記。測放務必準確,要求測放過程中作好記錄,檢查無誤,確??孜坏臏蚀_。錨桿定位偏差不宜大于20mm。
3)鉆機成孔
鉆機就位時,必須固定牢固,確保鉆機機架的水平度和立軸的垂直度。錨桿孔直徑按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宜取錨桿直徑的3倍,但不應小于一倍錨桿直徑加50mm)。錨桿成孔采用跟管鉆進,并且利用空壓機產生的高壓空氣進行排渣。達到設計深度后,不得立即停鉆,穩鉆1~2min,防止底端頭達不到設計的錨固直徑。錨孔傾斜度不應大于5%,鉆孔深度超過錨桿設計長度應不小于0.5m。
4)清孔提鉆
終孔后利用高壓空氣清除孔內余渣,直到孔口返出之風,手感無塵屑為止,避免孔內沉渣存在。同時現場工程師及質檢員進行孔深及錨孔偏斜度檢測,符合要求后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桿體制作
錨桿材料可根據錨固工程性質、錨固部位和工程規模等因素,選擇高強度、低松弛的普通鋼筋、高強精軋螺紋鋼筋、預應力鋼絲或鋼絞線。錨桿材料的物理力學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以及有關專門標準的規定。錨桿下料長度為鉆孔長度+錨入上部結構長度。其中錨入上部結構的長度應符合鋼筋的錨固長度要求。除銹處理采用鋼絲刷清除鋼筋、焊管鐵銹。
6)置入桿體
清孔完畢將錨桿垂直插入孔底,牢固地置于錨孔中央。
7)壓力注漿
置入桿體后進行壓力注漿,采用孔底反向注漿的方式,注漿管插入距孔底30cm處,漿液從注漿管向內灌入,氣直接排出。注漿結束標準:排出的漿液濃度與灌入的漿液濃度相同,且不含氣泡時為止。注漿材料采用水泥砂漿或純水泥漿,可根據實際情況摻加膨脹劑和早強劑。水泥宜使用普通硅酸鹽水泥,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計不大于3%,砂中云母、有機物、硫化物和硫酸鹽等有害物質的含量按重量計不得大于1%。漿體配制的灰砂比宜為0.8-1.5,水灰比宜為0.38-0.5。
施工時嚴格按照試驗室出具的配合比配置砂漿,做好水灰比的控制工作,注漿時注意液面情況,若有下降須進行補注。施工過程中設專人及對錨桿施工區域的地坪積水、灰漿進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保證錨桿施工順利進行。漿體強度檢驗用試塊的數量每30根錨桿不應小于一組,每組試塊應不少于6個。
8)錨桿驗收試驗
驗收錨桿待錨固體灌漿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90%后,可進行錨桿驗收試驗。錨桿驗收試驗的目的是檢驗施工質量是否達到設計要求。驗收試驗錨桿的數量取每種類型錨桿總數的5%,且均不得少于5根。驗收試驗的錨桿應隨機抽樣。質監、監理、業主或設計單位對質量有疑問的錨桿也應抽樣作驗收試驗。當驗收錨桿不合格時應按錨桿總數的30%重新抽檢;若再有錨桿不合格時應全數進行檢驗。錨桿總變形量應滿足設計允許值,且應與地區經驗基本一致。
< 上一篇|
爬錐預埋件代替傳統預埋件| 下一篇>